各学院(部):
本学期期初补考定于第二周周一至周五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补考学生名单见教学服务群,请各学院教科办主任下载并安排补考。
二、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期初补考:无故缺考者、考试违纪者、考试成绩低于30分者以及实验、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者。
三、补考成绩于3月25日(第三周周日)前录入完毕。
四、请各组织部门按补考人数印刷试卷,印刷及分装试卷时要注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。
五、各组织部门的补考安排请查阅附件及教学服务群。
六、会计学院双学位的补考安排由会计学院另行通知。
七、请提醒学生携带学生证/校园卡按时参加补考,各组织部门请严肃考试纪律,加强考试管理。
教务处
2018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