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
学校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教办教科〔2023〕153号文件精神,现就成果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成果范围
凡我校教育工作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。
(一)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、著作(不包括教材、论文集、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、教学课件)。
(二)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。
(三)正式发表的论文,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,可以在中国知网、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,字数不少于3000字;正式出版的著作,必须有“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”核准字号,以“第1版第1次印刷”为准,字数不能少于10万字。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、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。在境内用外文发表、出版的成果,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,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。
(四)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,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,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。
二、成果申报材料
(一)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:
成果原件(复印件)1份、《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》(见附件1)1份、《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2)1份、成果word 格式电子稿。
(二)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:
正式发表的论文,原件经教务处核实后退回,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的期刊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等复印件1 套。正式出版的著作,需提交著作原件1 本。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,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《结项证书》复印件1 套。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经报送单位审核,并在原件或复印件作者署名处加盖学院部门公章,评审后不再退回。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 格式电子稿,否则不予受理。
《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》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官网(http://jyt.henan.gov.cn/)或河南教育科研网(http://www.hnedur.com)下载填写,需报送纸质版1 份,并提交同版电子稿。
(三)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、科学性,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(查重)。全国中文核心期刊(北京大学图书馆版)和CSSCI 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,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注。
(四)发送电子邮件须在“主题”栏中注明“教科成果评审+报送单位名称+申报数量”。报送文件按照“学院-姓名-申报评审书”、“学院-申报汇总表”、“学院-姓名-成果复印件”的方式分别命名电子资料。
有关本次申报成果的省教育厅文件,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(http://www.haedu.gov.cn)或河南教育科研网(http://www.hnedur.com)查阅。
材料受理截止时间:5月20日,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、逾期均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张帅 联系电话:6250 8526
教务处
2023年5月10日